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颁布修订后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该规定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适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传播秩序,特别是对各类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平台及个人提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合规要求。对于广大网民,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新闻信息创作、传播的个人而言,了解新规中的“硬杠杠”至关重要。
核心“硬杠杠”:个人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边界与责任
新规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定义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形式: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服务,以及提供新闻信息发布平台服务。 这意味着,不仅专业的新闻机构,任何个人或组织通过上述渠道涉及新闻信息的“采编发布”和“转载”行为,都可能被纳入管理范畴。
针对个人互联网服务,以下几项“硬杠杠”尤其值得关注:
- 准入“门槛”:明确许可要求。 新规重申,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这并非全新要求,但此次修订更加强调和细化了许可制度。对于个人而言,如果其运营的账号、平台主要以“采编发布”时政类新闻信息(如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为主营业务或主要吸引流量,就需要严肃考虑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单纯的个人分享、评论生活见闻,一般不在此列,但界限需要谨慎把握。
- 内容“红线”:严把信息质量关。 新规对新闻信息内容提出了更高要求。提供者应当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安全。 个人在转载、传播新闻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源的可信度,不得编造、歪曲事实,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特别是对未经证实的重大事件信息,应保持审慎态度。新规同时强调,不得利用新闻信息进行商业牟利、舆论炒作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这为个人自媒体划定了清晰的内容创作和传播底线。
- 转载“规矩”:规范转载行为。 新规明确,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这意味着个人账号在转载新闻时,不能再随意抓取不明来源的信息,必须从合规的新闻单位进行转载,并规范标注。这大大压缩了“标题党”和虚假信息传播的空间,要求传播者承担起信息核实和来源标注的责任。
- 平台“责任”:强化平台管理义务。 对于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提供新闻信息发布平台服务的网络平台,新规要求其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账号及其发布内容的管理,建立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 平台需对申请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的用户进行资质审核,并对违规内容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这意味着个人用户在平台上的新闻信息相关行为将受到平台更严格的审核与约束。
- 追责“利剑”:违法后果更明确。 新规完善了法律责任条款。对于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以及违反内容管理规定的行为,网信部门将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罚款、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许可证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处以罚款。这警示个人服务提供者,违规操作将面临实实在在的法律风险。
对个人用户的影响与建议
新规的实施,旨在净化网络新闻信息环境,提升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公信力。对于普通个人用户而言,日常社交分享、非时政类信息创作基本不受影响。对于粉丝量较大、具有一定舆论影响力的自媒体账号,特别是那些涉及时事评论、新闻转载的账号,则需要尽快进行自查:
- 明确自身定位: 审视账号内容是否主要围绕时政类新闻信息,评估是否需要申请相关服务许可。
- 规范转载行为: 立即整改随意转载不明来源新闻的习惯,建立从合规新闻单位转载并规范标注的流程。
- 严把内容关口: 加强内容自我审核,杜绝虚假信息、谣言和标题党行为,提升内容质量与可信度。
- 关注平台规则: 留意所用平台根据新规可能更新的用户协议和社区规范,主动适应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互联网新闻信息领域树立了更清晰的规则框架。它既是对专业机构的规范,也是对个人参与新闻信息传播行为的有效引导和约束。拥抱规则、合规运营,将是所有互联网内容创作者,尤其是在新闻信息边缘探索的个人服务提供者,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6月1日将至,相关各方宜早做准备,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